承销团

    对于一次发行量特别大的证券,例如国债或者大宗股票发行,一家承销机构往往不愿意单独承担发行风险,这时就会组织一个承销团,由多家机构共同担任承销人,这样每一家承销机构单独承担的风险就减少了。国务院1993年4月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者预期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主承销商由发行人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竟标或者协商的方式确定。”

标签

证券

相关问答

相关资讯

如果您对牛钱网有意见和建议请发邮件至:

niumoney@163.com,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尽快与您联系!

全国服务热线:0551-63423017

工作时间: 08:30-17:00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 2015 niumoney.com 牛乾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合肥牛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ICP备案:沪ICP备15020862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225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皖) 字第0048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18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