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7月1日发布消息,为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效防范风险,根据《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的精神,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并同步修订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事件
银保监会网站7月1日发布消息,为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有效防范风险,根据《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的精神,银保监会于近日发布了《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并同步修订了《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和《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
市场影响
国债方面
今年2月证监会等部门已经批准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此次银保监会发布相关规定明确了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市场的要求,包括以对冲风险为目的,资产组合形式参与,买卖合约的限额控制杠杆比例,相关操作、技术和合规风险的控制,意味着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只差临门一脚,后续相关业务指引陆续制定出台,将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参与细节。
作为国内现券市场市场上仅次于商业银行的持券机构,保险公司持有的现券规模约4000亿。利用国债期货,保险公司可以对持有现券进行利率风险管理,避免估值波动带来的损益。考虑到债券的持有期限相对股票更长,《规定》中对冲未来资产风险的期限放宽到半年,险资可利用国债期货提前锁定未来交易价格。按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下的债券资产规模估算,险资入市可以为国债期货市场带来的百亿增量资金。
不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特点,保险公司的负债久期明显长于资产久期,当利率处于下行趋势时险资将不可避免面临利差损失。借助国债期货,保险公司可以灵活调整久期敞口,规避资产负债错配中的利率风险。
保险资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规定
股指方面
作为A股市场中非常重要的机构投资者,这项措施对于保险资金扩大投资选择权、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从规定内容来看,险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不得用于投机目的,应当以对冲或规避风险为目的,主要体现为卖出套保和买入套保。根据规定,如果进行卖出套保,那么任一资产组合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股票、股票型基金及其他净值型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资产账面价值的102%;而买入套保方面,所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股票、股票型基金及其他净值型权益类资产管理产品市值之和,不得超过资产组合净值的100%。
毋庸置疑的是,险资等机构投资者的加入,有利于提高股指期货市场的流动性。其实早在去年3月25日,中金所就已经实施了金融期货套期保值新规。新规中规定:①将股指期货产品对冲容量扩容至1.1倍;②将对冲现货标的范围由原来的标的指数成分股和对应ETF基金扩充到现在的标的指数成分股以及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跟踪A股的ETF和LOF基金;③改变了旧规中期货现货必须严格匹配的制约。上述三项规定的推出极大增强了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的参与度,对于提升投资者风险管理能力有着非常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