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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日报网讯(记者 杨美)为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统一规范发债相关资金账户、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管理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1月2日就《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规定》统一境外机构在境内不同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发债资金管理规则,明确熊猫债资金信息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等管理要求:一是本外币一体管理,不对熊猫债募集资金留存境内或汇出境外进行限制,鼓励以人民币形式使用。二是资金信息登记,境外机构在开户行(或托管行)办理登记后即可开立专用账户,用于发债募集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对在境内分期发行债券的,允许合并办理一次登记、共用一个发债专户,便利境外机构统筹管理发债资金。三是允许境外机构针对熊猫债在境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管理汇率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从《规定》的主要内容看,允许境外机构基于实需原则办理外汇衍生业务,管理境内发债的汇率风险,同时不限制境外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数量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