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很大部分靠吸收存款,但有时它们为改变资产负债结构或者用于某种特定用途,也有可能发行债券以增加资金来源。
新中国金融债券得到长足发展,种类也日益增多,重要有以下几类:
(1)央行票据;
(2)证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有价证券。
(3)商业银行的次级债券;商业银行的次级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商业银行的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4)保险公司次级债券;
(5)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
(6)混合资本债券。